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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公里 17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这就是改变的开始,一直到你出现之后,

    这一切才开始有了意义,对于我的生命而言。

    没有人知道谁会是谁的人,那个爱你的,或者你爱的人;还是不爱你的,以及你不爱的人。

    只是不断的等待,不停的被等待,除了等待还是等待,

    我别无选择,却是唯一选择。

    解铃还须系铃人,系铃却未必能再解铃,即使解下了,捆绑的痕跡却依旧,

    心难解,也难结,这解又结,更是难解。

    如果生命该有意义作为开始,这意义的开始则因为你而有生命,

    你是我等的人,我是等你的人,也是最爱你的人。*

    自从峰哥加入竞技啦啦队社之后,就很少在学校看到他了,即使我跟他一起住在外面,他也总是回来拿个东西或换个衣服就走人,而我因为晚上有打工,跟他之间也没什么机会能碰面。

    也许就像阿政说的,峰哥这次是玩真的。

    我问过峰哥,他对于竞技啦啦队的感觉,是基于热情还是另有所图,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给我1个很猥褻的笑容。

    「听我说,我这次是认真的。」在一次遇到时,他突然这么的跟我说。

    「你哪次不是认真的。」

    「就这次,我是认真的,认真的程度比期末考陷入二一保卫战时还有过之而不及。」

    「期末考跟啦啦队哪个重要?」

    「啦啦队。」他毫不犹豫的回答。

    「被学校二一跟啦啦队哪个重要?」

    「当然是二一重要……」

    「你果然很认真……」

    他是一个做事情力求完美的傢伙,美其名是这样说,但说穿了只是他处女座的龟毛个性,就拿我跟他同住的寝室来说好了,他的衣服一定是折的整整齐齐,棉被也是有倰有角的,书桌更是不用说了,在他的书桌上,就算你手指用力往桌角擦过去,也不会有一丝脏痕,对于处女座的他而言,这没什么不好,但一旦过头就会让人觉得很龟毛,甚至很火大。

    你无法去想像,一个男生会把鞋子摆一排,就像部队在阅兵一样,而且每双鞋上的鞋带两边一定是等长,而且绝对是正面;在他的书本里,你找不到有任何折到的痕跡,即使整学期使用下来,整本还是像新的一样,也或许正因为这样的个性使然,他那年才会以跌破眾人眼镜的优异成绩考上台大,即使他后来选择了中山就读。

    就算你正在睡觉,他一样会把你挖起来,就只因为你他妈的衣服不小心丢到他床上,那种洁癖的程度,我想连女生都叹自斐如。

    他跟小郁之间的发展,依然是零,正如同他说的,所谓的比赛是不要输在起跑点,而他则是还没踏上白线就输了。

    对他而言,至少知道自己的起点在哪里,那我呢?

    在我跟阿政以及锋哥当中,感情发展最快的就是阿政,他长的其实不差,但是也没很帅,就像峰哥说的,要论帅,如果他能够沾到边,那么我跟阿政可能连边都看不到,而现在那个当初说离边最近的人,却是死在起跑线,而且还没机会跟人比就输了。

    而那个看不到边的阿政却在入学之后没多久就被把走了。

    「你确定他是被把走的?」峰哥问。

    「恩,他是这么说的。」

    「你知道被把走的意思是什么吗?」

    「听说好像是他系上的直属学姊先倒追。」

    「他是什么系的?」

    「数学系。」

    「他有用毒品控制她吗?」

    「应该没有。」

    「数学系的女孩都这么单纯吗?」

    「不一定吧。」

    「早知道我当初就念台大了。」

    「所以你是后悔了。」

    「不,我只是痛恨,我才不在他身边几个月而已,他就变成这样,身为男人,一点矜持都没有。」

    「今天如果是小郁倒追你呢?」

    「不用说了,一定是跟她走。」

    「……」

    阿政的学姊是个很漂亮的女生,也因为如此,他时常把学姐的照片放在msn上,为的就是让我们随时看到”他们”的情形,峰哥说这样的行为就跟畜生没什么两样,有了女人忘了朋友,但他自己却也跟畜生一样,忘了朋友只想女人。

    不管是朋友也好,畜生也好,至少他们都有自己追求的方向和理想,跟他们比起来,我的生活就显得单调许多。

    吉他社是个会让人失去战斗力的地方,在我进去之后没多久,即使是远在台大的阿政,也能感受到我现在的情形,比起竞技啦啦队每天的丢来丢去,以及正妹如云,在这边你看到的,除了披头乱发的流浪汉社长,还有那个很爱玩手机的车神之外,剩下的两个人就不用说了,号称是创社员元老的阿伟,自从第一天进社团看到之后,就再也没有遇过,最后一个阿杰,从我知道社团有他存在以来,他一直都在睡觉,而且睡觉时间跟他的肚子呈现正比并且不断攀升,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人可以这么会睡,如果用动物来形容的话,那就像是无尾熊。

    「你看过肚子这么大的无尾熊吗?」在我跟阿政提到时,他给了我这样的问题。

    一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阿政口中的无尾熊白天之所以一直在睡觉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工作。

    而我晚上会打工的原因,也是因为他的工作。

    要说他的工作之前,得先提到他的外型,他的外型就跟正常人一样平凡,平凡到会让人忘了他的存在,但这个看似平凡的胖子,却是一家pub的第二代小开。

    这间pub有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老爹」,店的风格就跟它的名字一样怪,虽然开在西子湾附近,但由于地处偏僻,没有几个人知道,而且不打任何广告,只有一个小小的招牌,主要做熟客生意居多,店面虽然很小,但到晚上时,人潮却也不少。

    阿杰的主要工作就是接待客人,他是那种典型夜行性生活的作息,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但一到晚上就生龙活虎,而到白天又在睡觉,除了阿杰之外,吧台还有一个负责调酒的金发女生,叫做una,中文翻译是优娜,客人都叫她una姐,据说从老爹开始营业以来,这个优娜就存在了。

    「如你所见的,这家pub是我们家的,目前店里就只有我跟优娜而已,所以我需要有人来帮忙。」阿杰说。

    「你希望我可以做什么?」

    「不是我希望你可以做什么,而是你觉得你想做什么?」

    「也未免太爽了吧!」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可以有那种很rou的感觉。」

    「恩恩,很rou的感觉。」他点头称道。

    「最好可以有舞台。」

    「恩恩,要有舞台。」

    「然后要有观眾。」

    「恩恩,要有观眾。」

    「如果可以出名的话,那当然是最好。」

    「恩恩,想要出名。」

    「这是你当初加入社团的动机吗?」

    「呃,可以这么说吧。」

    「只不过……」

    「只不过你觉得目前的社团,跟你当初想的不一样。」

    「恩……」我有点心虚的回答。

    「关于这问题,我想带你到一个地方之后,你就知道了。」

    「?」

    他跟吧台的优娜招了下手,之后带我到外面,从老爹旁边牵出一台不像是迪爵的迪爵。因为它有迪爵的外观,却有着一般迪爵没有的东西,为了减轻车身重量,整台车能拆的地方都被拆个精光,与其说是迪爵,不如说是赛车。

    「你改车?」

    「没有改车,怎能叫做男人。」不知道为什么,听到男人这句话,让我很难不去联想到峰哥这个人。

    唯一差别是,他不玩改车。

    就这样骑着我的野狼,跟在他的迪爵后面,来到高雄的城市光廊,他示意着我城市光廊的一处露天咖啡厅,然后我看到一个很熟悉的背影,还有好几个人。

    一个背着吉他的人正卖命的甩动长发,仔细一看才知道是那个流浪汉社长,而背后踩着大鼓不断敲打的是另个社员阿伟,还有在下面不断朝着台上女主唱吹口哨的变态。

    他是张义峰,一个跟我相处三年的高中同学。

    *生命正在开始,这一切都有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