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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ana文案:薛寒的故事。完结了。不是很久之前,有个人,叫薛寒,会唱点歌,加入了一个乐队当主唱,后来乐队解散了,再后来他死了。序郦亚六岁时,父母离异,母亲带着meimei远嫁他国。八岁,父亲带他去看圣骑兵的露天演唱会,他父亲是演出经理人,嗜酒成性,把郦亚留在了靠近舞台的音响边上,在后台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当晚,郦父因为酒精中毒被送去医院挂急诊,医生问郦亚,你mama人呢,郦亚问医生,你在说什么。郦亚聋了一个星期。圣骑兵是一支重金属乐队,两个吉他手:大鬼,小毛,贝斯手螺丝,鼓手发财,主唱爱德华。大鬼死于吸毒过量;小毛一次离家出走,再没回过家;螺丝相亲时认识了一个老师,一拍即合,两人徒步去西藏,老师扔下螺丝和一个藏民跑了,螺丝被一头藏羚羊撞死了,肠子流了一地,他的故事成了当地的一首民谣;爱德华没有死,考了雅思,报了研究生,移民澳大利亚,改名Edward。几乎没有人知道圣骑兵这个乐队,他们组成一年零三个月就解散了。郦亚十二岁,在古道口的音像店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张唱片,地下丝绒的,那是一张黑胶唱片,这张唱片后来碎成了五块,郦亚找回了四块,还剩一块被薛寒拿去割腕,警察没收了那块碎片。到了十六岁,郦亚组了一支乐队,MONSTER,一共四名成员,他是贝斯手,也是队长,他管自己叫Adam。他不相信上帝,他没有任何信仰可言。乐队很失败,六年后解散了。二十四岁,郦亚有了他的第二支乐队,1985。他还是贝斯手,还是队长,吉他手阿霆,鼓手大野,主唱阿奇。阿霆和大野都是MONSTER的成员。二十六岁,1985结成两年,一举拿下年度最佳专辑,年度最佳团队,年度歌曲,三项大奖。1985就此成名。记者采访郦亚,问他有什么梦想,他说,他想在十万人的场馆开场。郦亚三十岁时完成了他的这一梦想。演唱会结束的庆功宴上,又有记者问他,那你现在还有什么别的梦想吗?郦亚说:“没有了,但我也不会去死。”第二天,狗仔队拍到郦亚出入警局,他左边是他的经纪人,右边是他的助理,身后跟着他的律师。又隔了一天,郦亚低着头回避镜头走出警局的照片和一个年轻男人的照片被摆在一起登上了娱乐版头条。年轻男人相貌平平,三角眼,半秃眉毛,酒糟鼻,嘴巴是歪的,脸型瘦长,照片里,他穿了一身蓝色的运动服,站在一棵梅花树下,双目无神,面无表情。记者说,这个人叫顾知了,有个jiejie叫顾明了,养过两只仓鼠,都死了。新闻标题写作:八年前悬案终告破。1985前身成员遇害,真凶落网。新闻的最后还有一张配图,那是一个在黑白镜头下抽烟的男人,下巴抬得很高,眼里充满不屑。背景有光,他的右脸上有阴影,他的左脸能看到高光的痕迹,剩下的背景又是暗的。他是薛寒,MONSTER的主唱。生于三十二年前的清晨,死于八年前的一个午夜,死因是失血过多。第一章“那你呢?你会是什么反应?当和你一起去看演唱会的朋友,你们一群人,有人的票子丢了,你们找到了一个黄牛,黄牛开的价钱有点离谱,你们中的一个就上去和黄牛理论,然后吵了起来,还动手了,警察来了,警察说,多大点事儿啊,劝了几句,确实不是太大的事情,黄牛倒票,说到底,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贵出来的那点票钱也是给的起的,和黄牛吵架真的很没必要,而且演唱会快开始了,行了行了,进去看演唱会吧,贵就贵一点吧,这个时候,你那个朋友,就是刚才和黄牛理论的那个朋友忽然拉着警察说:‘黄牛的事儿你们不管吗?’警察还没接话茬呢,他又说……咳,他说,‘我杀了人。’,你当时会是什么反应?我是说,你能有什么反应?”“杀人,开什么玩笑?喝高了吧,我`cao,你丫说什么呢,赶紧走吧。我们就拉着知了走啊,知了不干啊,你知道他和我们说什么吗?他完全是在撒酒疯,那天晚饭他喝了小半斤白酒。他说:‘没有我就没有1985,他们应该给我钱!’我`cao,警察哪信你这个啊,没把他当回事,他就什么都招了,他说他杀了薛寒,凶器一直藏在家里,他没扔,是一把削菠萝的刀,就长得像小铲子的那种,知了他们家是开水果店的。我`cao,我们一群人全都傻眼了,面面相觑!我看看老牙,老牙干律师的,脸都绿了,要去捂知了的嘴,知了不干,赖上警察了。这下真他妈是玩儿大了。还看什么演唱会啊!我们几个跟着知了去了派出所,联系了他爸,他妈,他姐,他姐夫,他们一大家子都来了,他姐才做完月子,抱着小孩儿到了派出所,还没搞清楚状况呢就开始哭,哇哇地哭,小孩儿也哭,嗷嗷哭,哭得一整个派出所都过来看热闹。后来你们就都知道了啊,顾知了杀人,八年前杀的人,落网了。这种情况……应该算自首吧?”“知了听的那种歌,我不是很喜欢,我觉得太吵了,我不是说这些音乐怎么怎么样,只是我个人来说,我不喜欢。他高中的时候就很迷这些了,枪花,绿日,绿洲,U2,我能给你报一大串名字,他高中,我在大学念英文系,他经常找我翻译歌词,后来他上大学了,自己还组了个乐队,和他的几个朋友,翻唱一些英文歌,国内一些乐队的歌也唱。我还记得他那间小房间里,一进门就能看到很大的一张海报,差不多和那面窗户那么大吧,海报上面几个大写的英文字母,M-O-N-S-T-E-R,背景是一个倒吊的男人,全身都是红色的,好像血。”“我们那个乐队叫三分钟,名字我起的,因为这事情本身,就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事情啊,说白了就是赶流行,赶时髦,我,知了,老牙,加上一个现在已经不怎么联系了的,叫高超的,我们四个人。组之前都是光棍,中文系女生是不少啊,我们学校吧,好巧不巧,边上挨着体校,帅哥特别多,谈恋爱搞对象根本没我们几个的事,没想到一组乐队,去礼堂唱了两回歌,就都找到了女朋友。真的,我认真的,我不和你开玩笑啊,谁不是抱着那个目的啊!我们那会儿还翻过MONSTER的歌啊,那首歌还不赖,我到现在还能哼哼。对吧,是这样唱的吧,那个。知了特别喜欢他们的贝斯手,就是现在1985那个Adam,他特别讨厌薛寒,一提起薛寒就恨得牙痒痒,但是那首我们翻唱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