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4
个趴在地上的打手头头一边捂着胸口,一边哀求着。敢情这客栈老板是明知道客栈要被债主给要了去还收了我的银票,虽说把房契和地契给了我,可这房契和地契还没放好呢,后脚债主就来拿房契和地契了,这破客栈的破老板脑筋倒是转的快啊。不过小破客栈能活到今日也算是一个奇迹了,这里位置好,定有不少人想要将这块地买下来,只是从前的老板脾气倔,就算有人捧着黄金过来也就有被踢出去的份儿,如今前老板死了,从前下令不许人动客栈的愁天歌也“死”了。或者真的是缘分吧,今日这客栈存亡之日竟然又被我给撞见了。“如今我是此地的老板,房契和地契也在我这里。”我看了眼那人,问道,“那孙老头欠了你家老板多少钱?”那孙老头只怕是个蠢货,有一些商人就喜欢用骗人去赌坊的方法让人破产,从而迫使对方交出地契和房契,这法子可是很好用的,大凡是人,十有八九都逃不了与利益沾边儿的赌博的贪婪诱-惑。不用想都知道这些趴在地上猪嚎似的家伙在一开始的时候肯定是气焰嚣张,只是哪里知道遇到了步风尘,打手都不会为了那么几个钱跟人拼命,遇到软柿子就捏,遇到厉害人物立刻就软了。“五……五千两。”打手头头颤巍巍的伸出一只手。“五千两?!”我禁不住一拍桌子大喝一声,五千两啊五千两,白花花的五千两银子啊,就这小破客栈连房带地的也足够买上十间了吧?也难怪客栈老板要跑路了,就算是卖了这房子和地也还不了这么多钱。我突然之间觉得我成了冤大头。“大侠息怒,大侠饶命,这的确是五千两啊,字据……字据我都还带着呢!白纸黑字,我可没这胆子敢骗您啊!”打手头头从怀里捞出一张纸出来。见我有些犹豫不定,步风尘在我耳旁低语道:“你身上不是有很多银票吗?给他们就是了。”“五千两……给了就没了。”就羊脂白玉扣换的钱也就五千两出头而已,算上昨天给客栈老板的,我现在要是拿出五千两出去,身上就只剩下几十两了。我瞅了瞅步风尘,不悦的闷声道:“看吧,都是你非得要住这个小破客栈,搞得我现在成了冤大头,这可是五千两,不是五钱,也不是五两……”顿了顿,我十分认真的对步风尘说道,“给了我就没钱了。”“把脑袋上的绷带拆了吧,又没有什么伤。”说着话,步风尘就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小袋子塞进了我的手里,沉甸甸的。不错,识趣,值得表扬,今儿晚我一定带你去江城最有名的青楼去喝花酒,顺便就……嘿嘿……呵呵……把你这个大圣人吃进肚子里去。“不是挺好看的吗?”摸了摸脸上的白绷带,我低头打开小袋子看了一眼,顿时就忍不住眉开眼笑了,这个小袋子里的东西可比羊脂白玉扣好多了。伸手在小袋子里翻了一下,从里面翻出了一颗上等鸽血红的红宝石,鸽血红的红宝石在阳光下闪着过分耀眼的光芒,我身上虽然有足够的银票去偿还债款,不过用宝石去换取银两实在是麻烦。我拿着红宝石一瘸一拐的慢慢挪到了门口,打手头头的眼睛自从看到了红宝石之后就没有移开半寸。“拿去给你们老板,这颗鸽血红足够抵那五千两了。”红宝石一丢,打手头头忙不迭的赶紧接住,我趁机伸手拿过了打手头头手里的借据,在看了一眼之后随手撕成了粉碎。“多谢大侠,多谢大侠!那……这……兄弟们的伤……”拿了红宝石的打手头头赶紧就往后退,生怕被人给拿回去一样。我看了眼趴在地上横七竖八的几个打手,从外表上看过去谁也没有受伤,只是每一个人却似乎头很痛一般抱着脑袋在地上呻-吟不停。“呜呜——”身后传来一阵笛音悠扬,伴随着一阵短暂的笛音,原先趴在地上打滚儿的打手们都纷纷从地上爬了起来,头痛的毛病好像已经消失的一干二净了。头痛刚好,欺软怕硬的打手们立马就跑的没影了。步风尘收起了一支短小的玉笛,见了我疑惑的眼神,只是淡淡一笑:“小技法而已。”以乐曲之音伤人,若不是内功深厚至极就是乐器之功,步风尘的内功深厚自然不用讲,我很好奇他怀里藏着的小短玉笛,这般的短笛在江湖里并未有过记载,想必就是圣门里的宝贝无疑了。“这支玉笛有名字吗?”我下意识的问道,竟然也忘了步风尘是个失忆人士。“阳春。”步风尘答道。曾经江湖里就因不少出名的兵器而引起过不少血雨腥风,除了兵器之外,能够有奇能的乐器往往也会不少人的注意。我有些想念我的琴了,那一把名为“九霄环佩”的古琴,步风尘的阳春笛让我不免有些出神,想起了过往的一些事,以至于都忽略了一个失忆的男人如何能够讲出笛子的名字。此事在以后每每想起来都让人觉得十分恼怒。————————————————————~~~~~~~~~~~~求橄榄枝~~~~~求收藏呀呀呀呀~~~~~~~~第三十五章-三分正气七分邪气第三十五章解决了小破客栈的事情之后,我与步风尘就出去寻个地方吃了早饭,白天的时候在江城里随便转了一下,顺便就购置了一些新衣服。就我身上这件圣门里的布衣,在圣门的大山里种种菜还可以,这要是晚上穿着去喝花酒还不得被赶出来,钱就是用来花的,若是以外还要回到圣门,那趁着在凡间的时候就应该多花一花,可别浪费了。穿上了新鞋,换了衣服,束起长发,拆了绷带,换上能够蒙住上半张脸的精致面具,虽然是个瘸子,那也是个霸气的瘸子。步风尘坐在旁边看着,还是那么一副轻轻淡淡的模样,深邃的眼底略微掺杂了一些冰冷,偶尔眼里也会浮现几丝失忆人士特有的迷茫。白衣,银发,清淡的俊美容颜,真是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去吃花酒的男人,我盯着步风尘看了一会儿,后者望着我露出几分疑惑,似是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换上这衣服。”我找了一袭颜色略深的衣服丢给步风尘换上,虽然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