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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死的走上前一步,却在我眯眼瞪他时吓了一跳,结巴道:“好了,我不说,我会用行动来证明的。不过,别忘了我跟你之间的赌约!”“闭上你的狗嘴!”我真的生气了,随手拿过一张椅子就要往他身上砸。那个什麽烂鬼的赌约,他不会来真的吧?白子怪叫了一声,闪身避过,然後jian笑著夺门而出。然後,又回归到一室寂静。我没有看他,反而是死命瞧著身边的挂画,彷佛我想要把它看出一个洞来似的。打破沉默的人是刚从浴室走出来的小玲,她见到晴风眼神突然变得无比的古怪。“弦仁,我走了,我想也不用说再见了吧?”她自嘲的一笑道。“嗯,要不我送你回去?”我转头看著她道。会这样问有一半的原因是我不想见到晴风,还有一半,算是我习惯了对她温柔的一个举动。“不要了。你们俩给我好好的说清楚。哼,我还真倒楣,无端端的卷入你们之间。”她挑眉道,说罢便也从打开的房门走出。“那个…嗯,弦仁,你跟她…”晴风扭扭捏捏的轻声道。“什麽都没有!这下你高兴吧?我只会跟自己喜欢的人发生关系好不好?我又不是你这只到处发情的禽兽!”我瞪著他,他闻言则缩了一缩。“弦仁,你别生气啦,好不好?我…我…”我心中大动,脸上突然一阵火热。他…会说吗?“我…呃,我,请你吃饭!”他顿了好一会儿才突然道。啊!啊!啊!我要砍死他!无视心中的强烈失望,我不停的朝他扔东西,把他赶了出去。笨晴风!好过份!我郁著满肚子的气,一个纵身躺到床上,直直的凝视著白色的天花板,自己又开始胡思乱想。难道…晴风他真的一点都不在意我?不然为什麽,我拨给他的时候他明明就在门外…然而…他没有进来。比起上面的推测,我宁愿相信他是有苦衷或是胆小。我从来都没有要求他回报我对他的所有情感啊,我只是…只是,想要知道他是喜欢我的,不是朋友、伙伴的那一种,而是超越友情的感觉。他是家中的独子,那好,我也不要他跟我永远厮守在一起,只要让我知道曾经…我们算是是相爱过的就好。但他却连那麽一点希望都不愿给我,也许一直都是我自己的错觉,总自大的认为无论他在外头有多少女人,我在他心目中还是特别的。眼眶又开始酸热了,简弦仁,不许哭!你还是男生来的吗?!鼻子啊,你又为什麽跟著酸了…真逊。我闭上眼睛,死命把眼泪吞回去,但那黏在眼睫毛上的水珠却是怎麽也弄不走。不知道就那样一动也不动的躺在床上有多久,只知道即使泪水乾了,心腔还自疼著。然後,门又被人打开了…该死的晴风刚刚干嘛不帮我关上门?我微微张开了眼,在房里昏暗的灯光下我瞧见了来者的身影。吼!死晴风又来干嘛?等等!他干嘛用这样哀怨的眼神看著我?然後,他突然缓缓的俯身,一张俊脸也随之向我压下。我忙闭上眼睛(…汗,後来我就忍不住想为什麽我要闭上眼睛?那是我的房间耶!),他要干嘛了?下一刻,一阵温暖搔痒的感觉就印上了我的唇。他…他吻了我。房里是静得可怕,他会不会已听到我那像打雷似的的心跳声?一阵头晕感害我都快不能呼吸了,我想要大口喘息,却不想打断这个甜蜜得心涩的梦。鼻里嗅到的是他独有的气息,眼眶又瞬间痛了。简弦仁!撑著点!不要再哭哭啼啼的!t就这样过了一世纪,他退开了。我不知道他走了没有,只好就一直闭著眼。晴风,你这又算什麽?为什麽又要吻我?为什麽?“弦仁,我是个懦夫对不对?”咧?他干嘛自言自语?“你知道吗?其实一开始就走上世俗不容的道路的人不是你,是我。你说得对,那一天在音乐室的吻是故意的,不只是因为赌约,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大可以去吻一个女生;但我吻了你,是因为…那时候我已喜欢上你了。”一时间我的脑海一片空白了,他…他…他知道他自己在说什麽吗?然後他又续道:“但当我发觉时,我却怕了,同性恋啊,这是一件多麽不被允准的事。我尝试的说服自己我对你的感觉只是对爱情的憧憬所产生出来的错觉,於是便一再的背叛你,背叛自己的心,交了许多的女朋友。後来丹坊的事才让我知道那才是爱情的错觉,原来我一直所寻找的感情早已放在你那儿了。对不起,我真的没有勇气去承认,这不只会让我们的家人失望,还会让我们的梦想毁灭。”泪水忍不住了,已溢了出来,他瞧见了吗?“弦仁,我想跟你说的不是请你吃饭,而是…我爱你。”-第七十一章-<白子>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录音室,而华月走上前向新进乐团ROAD挑衅的时候。第一眼看到他们,心里边就有一种隐隐的压力感。那时候我只是暗暗一笑,毕竟我根本没有要害怕的理由,因为MABLE是无敌的。他们共有四人,都是长得很漂亮。主唱叫Demon,看上去年纪轻轻的,却硬散发出一种妖异的媚态。结他手是一个跟老哥长得很相像的Rain,不得不说的是他们俩怎麽眼神总透著一丝不对劲,难道他们以前就认识的吗?然後我注意到的与我同为贝斯手的Oasis,感觉上是个很阳光的男生,上面那个单纯的笑容让我觉得很刺眼,我决定了要不喜欢他。最後我才注意到那个鼓手Adam,是个看上去还不到十六岁的少年。他虽然没有主唱的媚气,结他手的酷魅,贝斯手的耀眼,但有著一种高傲的神态,像是一只我曾经养过的波斯猫。我心中一乐,是个不错的玩具。於是我走了上前,语气带有nongnong的挑衅口吻道:“你们都不认识我们吗?”“不认识。”波斯猫瞟了我们一眼,不屑的道:“你们谁啊?”果然,是个还不明世事的孩子。“不会吧?我们可是「夜声」现在最红的乐团耶?你们会不会太孤陋寡闻了点?”我故意更加欠揍的道。他那时递过来的眼神,让我有一种久违的兴奋。你可能会说我有病吧!自小跟老哥就因为混血儿的外貌而很吃香,凭著家境的富有我们喜欢的只要说出口就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