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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科学好谈的?宿无逝比了个手势,气剑稳稳当当地飞了出去。夙溪不敢往下看,她有恐高,所以以前都不坐飞机,交通工具必定要贴着地行使的,否则她没有安全感,如今在这个遍地都是修仙者的世界,御剑飞行比马要有用的多,她只能学着适应。可……太尼玛吓人了啊!夙溪半眯着眼睛,御剑的速度会很快,即便有结界护体,可还是有大风刮在她的脸上,整个儿头发朝后飞扬,统统洒在了宿无逝的胸前与衣领处。宿无逝看见夙溪僵硬的后背,她向来都是这样,站得笔直,好像没什么情绪似的,可一双手垂在身侧,却紧紧握着,手背上隐约可见青筋。“师弟怕吗?”夙溪听到这话,一时不知怎么开口,让她大大方方承认自己,别说怕,都快吓尿了,是如何也做不到的,即便本事没多少,可脸面还得顾全。“还好。”听见夙溪的回答,宿无逝便伸出双手,贴在了夙溪的腰间,乍一看像是不起什么作用,但安慰人的效果真的在那儿,至少不是她空荡荡的一个人站着,这举动可以告诉她身后有人。夙溪知道宿无逝这是安抚自己呢,心里暖了几分:“多谢师兄。”她原以为自己能换回什么话,或者那仪表堂堂斯文俊朗的男人顶多不说话,笑笑就好,却没想到他开口竟然说了句:“师弟的腰好细。”嗯?她刚才是被调戏了吗?夙溪满脑子都是问号,宿无逝没在开口,一双手不轻不重地扶在她的腰间。御剑飞行的速度快,夙溪知道,但是快到这个程度,她还有些懵。不过就是两个时辰,两人便到了翎海境内。其实这本书中的世界并不复杂,分人、妖、仙、魔、神五界,五界分别由分界石隔开,是否在同一地平线上无人知晓,只知穿过分界石,便是另一个境地。在人界,又分翎海、苍冥、玄天三大地界,在这三大地界上,又有同名的修仙门派,在某些层面上来说,皇族人对修仙门派也要给足面子,更何况有的达官贵人皇室贵族自己也修仙,加上江湖门派等,也算是个复杂的社会。翎海所处之地,当今皇上甚是向往修仙,朝中官员三分之一都是会些法术的,且后宫皇后更是会练一些灵丹妙药,所以翎海在此地深受皇上的敬仰。试想,连皇帝每年都亲自拜访的门派,自然是诸多凡人挤破头脑都想进去的,曾经的翎海也因此昌盛,不过近来因为北海归教的名声过大,所以翎海在本国的影响力已有松动。有句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翎海的根基渊源都很悠久,是北海归教比不了的,但骆驼在瘦死之前,也还想再挣扎挣扎踩死马。于是就把夙溪和宿无逝给扯下山,出了岛,开始游历人间了。宿无逝与夙溪到了翎海境内,便收敛了锋芒,没再御剑飞行。走了约半个时辰,顺着羊肠小道入了官道,两人才站在了一座城的外头。夙溪抬头看了一眼巨石铺成的城门上,狂草雕刻的三个字——无上城。夙溪藏在袖中的手紧紧握住,心脏猛地跳动。无上城富可敌国,城主拥有享不尽的财宝,深受城中百姓爱戴。祖上有人未入任何门派却在短短百年内修行渡劫成仙,而如今的无上城主更是厉害,法宝万千,一张俊美无俦的脸让众多少女为之倾心。此人就是这篇女尊的男主角,牧崇音。宿无逝大步走在前头,夙溪小碎步在后头不情愿地跟着。她一边掐着手指头算时间,一边没搞懂怎么一出场就到了男主角的地盘了?按照的剧情,宿无逝应当是与女主角在翎海边界遇见,那时女主角刚杀了家中主母,逃亡到了翎海,被宿无逝英雄救美,哦对了……那个时候的女主角好像还是女扮男装。宿无逝是在女主角受伤之后为其治疗才意外发现女主角是个妹子,然后借着火光的照耀下感叹这妹子长得真是漂亮,于是就一颗红心向女主,从此万劫不复了。女主首先认识了宿无逝,才结识了男主牧崇音的,这剧情跳着来,夙溪一时拿不准,心里很没底。跟着宿无逝入了无上城,夙溪便立刻被这富丽堂皇的城池吸引了。无上城不愧是富可敌国的城池,每家每户单从外头看过去,便可见镂金的牌匾与门帘,路边的小摊贩基本是城外来赚钱的,即便如此,一天下来,也可赚取许多银两。无上城中的人都有田地,这里人杰地灵,每年都会丰收,开酒楼的就兴旺,开客栈的就人满,众多金银珠宝堆砌起来的城,城主得有钱到什么地步。宿无逝与夙溪刚入无上城,便有许多人朝他们上下打量,谁都会好奇,外来的修仙者来无上城做什么,更何况这两名男子看上去都很不一般。走在前头的那个高大俊挺,浑身笼罩着儒雅斯文的气息,五官分明硬朗,偏偏叫人觉得笼上了一层雾,恍若仙人之姿。后面的那个……瘦小是瘦小了些,却冷若冰霜,单是看一眼,便叫人倒吸一口凉气,这两人不论怎么看,都不是泛泛之辈。两人来到了一家看上去较为低调的客栈,实际上因为其他客栈都雕龙画栋的,唯独这家就挂了几个灯笼,刷着红漆,所以算是低调,但放在别处,已是豪华了。宿无逝向掌柜要了两间房,夙溪在一旁看着,心里松了口气,还好师兄没有省钱的意思,否则一间房未免太尴尬。“师弟饿了吧?”宿无逝将其中一个门牌交给夙溪,夙溪接过门牌,点了点头。宿无逝找了一处干净的桌椅坐下,便招来了小二点了些饭菜,菜色与在海角天边吃的那些差不多,都是些没有什么油水的东西,端上来时清一色的绿,寡淡的很。夙溪拿起筷子,百般无聊地夹了一片青瓜。此刻,屋外刮进来一阵风,扬起地面上薄薄的灰尘,领头进来的人身上穿着狐裘大氅,在这微热的天气里,显得格格不入。他一头粗黑的头发披着,仅到肩膀长短,编成一个个小辫子,一对浓眉,牛眼,左边脸颊到嘴角,一条长长的疤痕分外惹眼,那人穿着金缕靴,跨步进来的时候,身后还跟着一票随从。夙溪握着筷子的手紧了紧,脑子里立刻跳出这人的名字——金球。☆、师弟女装真好看金球是个商人,做的都是些法器买卖,他是无上城的熟客,每年的七月十七都会来无上城的万金楼里大摆筵席,奉上几百个品阶各异的法器,然后拍卖。夙溪对金球的印象并不很深,不过金球上头还有一人,夙溪对那人倒是印象深刻。金球手上所有的法器,都是那人交给他拿